目前全西藏自治区共设有三所监狱,其中关押经由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刑的有期、无期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各类服刑人员230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9‰。而据了解,美国囚犯占总人口的比例高达6.9‰。这三所监狱分别是西藏自治区监狱、拉萨监狱和波密监狱。其中,1960年成立的西藏自治区监狱是全区最大的监狱,也是全区唯一关押女犯的监狱。
在全区三所监狱里关押的服刑人员中,藏族占76%、汉族占20%、其他少数民族占4%。就犯罪类型而言,财产型犯罪占60%,其中以盗窃罪为主;暴力型犯罪占30%;其他类型的犯罪占10%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而入狱的不到5%;女犯占服刑人员总数的3主;暴力型犯罪占30%;其他类型的犯罪占10%其中危害国家安全罪而入狱的不到5%;女犯占服刑人员总数的3%。
三所监狱共配备有600多名干警,其中藏族干警占65%,这是因为服刑人员的主体为藏族,有利于与服刑人员语言的沟通和心理特征的了解,从而更好地适应管理、改造罪犯的工作。
西藏三所监狱收监有严格的条件。四种类型的罪犯不予收监,即怀孕的女犯不收监,哺乳期的女犯不收监,身体严重残疾或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不收监。公安部门送来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种法律文书才予以收监,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起诉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和执行通知书。
在西藏监狱的服刑人员每年获得减刑的占30%。根据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监狱实行百分考核制度,改造表现突出,有立功表现等予以奖分,奖分达到一定标准的,监狱向各级法院提请减刑报告,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减刑。西藏三所监狱未曾对判有死缓犯执行过死刑,他们或减为无期徒刑或改为有期徒刑。
在监狱,服刑人员可以享受学习、休息、人格不受侮辱、申诉、控告等12种权利,罪犯一入狱就会得到监狱方面发放的《服刑人员手册》,上面详细记载了这些权利。服刑人员也可以据此对管教干警进行监督。 西藏三所监狱都建有规模较大的教学楼,服刑人员每周学习一天的文化知识、法律、时事等,文化课以藏语文为主,还设有汉语文、数学等课程,刑期短的可以达到熟读报纸的能力,长的可以达到小学或初中文化水平。职业培训的时间为每周四天,每天六个小时左右,开设有花卉种植,地毯、毛衣编织技术以及汽车修理等,以利于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在社会上自谋生计。
西藏监狱内的服刑人员每月伙食费实际达到180元,服刑人员的主食不受限制,有大米、白面等,每天可以吃到肉食。监狱还根据民族习惯向藏族服刑人员提供糟耙、酥油等,对回族服刑人员开设回民灶,尊重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
每座监狱都设有医务所,服刑人员在狱内患常见病,可在监狱内就地治疗,如果监狱医务所不能确诊或治不了的就到社会上的医院检查治疗,三所监狱在社会医院共设有40多张专门供服刑人员住院的床位,仅此一项治疗费用每年达200多万元。 阅读书刊是西藏监狱的服刑人员可以享受的权利之一。
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扎基监狱 西藏自治区桑伊监狱 西藏自治区波密监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