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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昔日死缓囚徒 喜获“三证”走向新生 |
发布时间:2009-12-23 15:33:58 阅读次数:1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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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梅州监狱刑释人员黄某一身新装,笑意满脸地走出监狱大门。他手执数控车床工职业资格证、计算机文字录入员证和盖着鲜红大印的释放证,感叹地说:“我能在今天提前获得新生,最想感谢的就是监区的警官们。14年来,是警官的教育与关爱,不但让我重拾自信,还让我学会了一身好手艺。” “原判死缓,能以14年的时间减完刑期走向新生,这与他在服刑期间一贯真诚悔罪、积极改造分不开的。”说起黄某,同监区的服刑人员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其是服刑人员改造的好榜样。 1995年,时年21岁的黄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投入梅州监狱服刑改造。刚从入监监区分到生产监区改造时,黄某对车间里的加工设备和工序可谓是“一窍不通”。在监区警察的教育和帮助下,他及时甩开沉重的思想包袱,认识到“要获得早日新生就必须靠自己努力、靠真诚悔罪”、“只有积极改造,才会有出路”等道理。自此,他变“刑期”为“学期”,认真学习掌握劳动技能,很快就成为监区为数不多的能熟练操作各种加工设备的行家里手。与他同一互监组的服刑人员邱某回忆起黄某时,动容地说:“我是他传授的第三个‘徒弟’,‘一技傍身,出监不愁饭碗’是他的口头禅。他认真传、帮、带,无私传授我们劳动技能。”更难能可贵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劳动技能,黄某长期坚持自费订阅机械加工报刊,学习记录五金加工知识成了他每天的“必修课”。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黄某的不懈努力和辛勤耕耘,获得了可喜的回报。由于遵守监规,真诚悔改,改造表现突出,黄某先后获得了6次减刑,刑期也相应地渐渐缩短,并于日前顺利刑满释放。(梅州监狱办公室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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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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