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属的主管全省监狱、少管所刑罚执行工作的职能部门(副厅级),归口省司法厅管理。 主要职责是: 1、 贯彻《监狱法》和国家有关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监狱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 管理省属监狱,指导市地监狱的管理工作。 3、 负责全省监狱刑罚执行工作;掌握、指导重要罪犯的关押改造工作。 4、 依法收监罪犯;监督检查罪犯申诉、控告和检举的处理情况;审批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审查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和重要罪犯的减刑建议;监督监狱办理有期 徒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情况;指导狱内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 5、 监督指导全省监狱狱政管理和生活卫生工作。 6、 监督管理全省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7、 负责罪犯改造场所的规划和布局调整。 8、 指导监狱管理的技术进步和技术装备工作,负责监狱器材的研制、监制、配备和管理。 9、 指导全省监狱工农业生产和罪犯劳动产品的销售工作。 10、 统筹安排监狱罪犯改造经费、生产经营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监督管理监狱国有资产。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11、 负责省属监狱党的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省属监狱的领导班子;统一管理管理省属监狱的人事、机构编制和警务工作;查处省属监狱重大违纪案件。 12、 管理和指导全省监狱对外交流及宣传工作,组织司法人权研究。 13、 承办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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